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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整改、强制拆除、行政处罚……近日,江西省安委办公布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江西鑫祺建材有限公司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2年4月18日,上饶市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江西鑫祺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1名正在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依据有关规定,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景德镇乐平市网约车驾驶员吴某崽巡游揽客
2022年4月27日,景德镇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乐平南高速收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吴某崽驾驶的网约车上所载4名乘客均未通过网约平台下单,由吴某崽通过电话形式巡游揽客乘车。
依据有关规定,乐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吴某崽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吴某崽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宜春市奉新县毛某洋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擅自从事挖掘活动
2022年5月1日,接群众举报,宜春市奉新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奉新县天工大道与干大线交叉口,发现毛某洋驾驶挖机擅自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已将地下燃气管道挖断并导致地下天然气泄漏。
依据有关规定,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对毛某洋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毛某洋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吉安市泰和县上田村胡某未批先建房屋
2022年5月11日,吉安市泰和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泰和县澄江镇上田村胡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开挖地基建筑房屋,面积约300平方米。
依据有关规定,泰和县城市管理局对胡某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对现场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案例五:吉安赣通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2022年5月13日,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事(港航)大队执法人员在天晨港务码头水域进行登船检查时,发现吉安赣通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赣通6688轮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依据有关规定,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海事(港航)大队对吉安赣通航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已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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